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总结和展示近年来我省在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进一步激励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全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在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此次表彰活动旨在肯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过去五年中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同时也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能够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希望全省上下以此次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紧密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共同推进美丽云南建设。
特此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XX月XX日
(以上内容为虚构示例,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