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幼儿园师德建设奖惩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树立高尚师德典范,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色,能够积极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并且受到家长和社会广泛好评的教师,将给予表彰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颁发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等。
2. 在各类评优活动中脱颖而出的优秀教师,如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学校将予以特别嘉奖,并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学习培训机会。
3. 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对于取得显著成果的研究团队或个人,将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和工作条件保障。
三、惩罚规定
1. 凡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年度所有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若构成犯罪,则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对于违反廉洁从教原则,接受学生家长财物馈赠或其他不当利益输送的人员,必须退还所得款项,并根据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 若发现有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单位声誉或者泄露机密资料等情况发生时,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采取相应纪律制裁手段。
四、实施与监督
本办法由园长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及家长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线索,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和谐稳定。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今后如需修改补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以上就是我们幼儿园关于加强师德建设方面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请大家务必认真遵守执行,让我们携手努力创造一个更加美好幸福的成长乐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