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新农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体系,合理确定公司管理层薪酬水平,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由公司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战略导向原则:薪酬政策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支持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2. 绩效挂钩原则:薪酬分配与个人工作绩效紧密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 市场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考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标准,确保具备市场竞争力。
4.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合理。
5.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通过薪酬设计激发员工积极性,同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章 薪酬构成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奖金、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1. 基本年薪:作为管理层的基本收入保障,按月发放。
2. 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履职表现确定,按年度发放。
3. 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股票增值权等形式,旨在将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紧密结合,实现长期共同成长。
第五条 各级管理层的具体薪酬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薪酬调整
第六条 公司管理层薪酬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和调整。调整依据主要包括:
1. 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2. 公司经营业绩变化;
3. 个人岗位职责调整;
4. 国家政策法规变动。
第七条 薪酬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章 薪酬支付
第八条 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经考核评定后一次性发放;长期激励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第九条 税前薪酬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 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本制度时,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以上即为新农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薪酬管理制度(草案),希望各位管理层能够理解并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公司稳步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