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小学教师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考勤原则
1. 公平公正:所有教师在考勤管理中享有平等权利,接受统一标准的考核。
2. 实事求是:考勤记录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3. 人性化管理:充分考虑特殊情况,合理安排调休或请假流程。
二、考勤方式
1. 指纹打卡/人脸识别:每日上下班需按时打卡,具体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5:00(含午间休息时间)。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2. 外出登记:因公外出须提前向教务处报备,并填写《外出申请单》,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 病假与事假:如遇身体不适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请假,请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若突发状况无法事先请假,应及时电话告知主管领导并在事后补办手续。
三、请假制度
1. 病假:
- 每学期累计病假不得超过7天;
- 超过规定天数部分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 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作为依据。
2. 事假:
- 每学期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天;
- 超过部分按日薪扣款;
- 特殊情况下可酌情放宽限制,但需经校长审批同意。
3. 婚丧嫁娶等特殊假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同时享受带薪休假待遇。
四、奖惩措施
1. 奖励机制:
- 连续三个月全勤且表现优秀的教师将获得表彰及物质奖励;
- 对于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予以表扬。
2. 惩罚措施:
- 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 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辞退处分;
- 长期违反考勤纪律且拒不改正者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五、监督与反馈
1. 教务处负责日常考勤管理工作,定期公布每位教师的出勤状况;
2. 如对考勤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方提出申诉,由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最终决定。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位同事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我们相信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构建起更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注] 此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学校管理层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