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假日期间,保持廉洁自律是每位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特此提出以下“廉洁过节十个严禁”,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严格遵守。
一、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二、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
六、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八、严禁组织或参加赌博活动。
九、严禁违反规定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十、严禁传播谣言或进行其他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
以上十条规定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社会公德的重要体现。希望大家在节日期间能够自省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让我们携手努力,确保节日平安、廉洁、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