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幼儿园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保障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幼儿园请假销假制度。此制度旨在规范请假流程,明确请假条件和审批程序,以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园工作的教职工以及入园学习的幼儿及其家长。
二、请假类型
1. 教职工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2. 幼儿请假类型:主要为病假和事假。
三、请假申请与审批
1. 教职工请假:
-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事假: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
- 婚假、产假、丧假等特殊假期,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 幼儿请假:
- 家长应至少提前一天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班主任老师提出请假请求;
- 若因突发情况无法事先通知,则需在当天第一时间告知班级教师,并补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生诊断书)。
四、销假流程
1. 教职工销假时需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备,并提交返岗证明;
2. 幼儿销假后,家长应及时告知班级教师孩子已恢复正常状态,并恢复正常出勤安排。
五、注意事项
- 所有请假均需遵循先申请后批准的原则,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将按旷工处理;
- 在节假日期间安排调休时,请假人员需服从统一调配;
- 对于频繁请假且影响工作进展的情况,管理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决定。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园方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以上就是我们幼儿园关于请假销假方面的规章制度,请大家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