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改革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合理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实绩与贡献,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金星乡石鹅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量化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通过科学、公正、透明的考核方式,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与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学生管理、教研成果等多方面因素相结合,确保绩效分配既体现公平,又兼顾效率,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持续提升。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金星乡石鹅小学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根据岗位职责不同,绩效工资的分配标准将有所区分,但均以量化考核为基础进行核定。
二、考核内容与指标
1. 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安排、课时数、班级管理、作业批改等基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2. 教学质量:通过学生成绩、课堂表现、教学反馈等方式综合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
3. 师德师风: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师生关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4. 教研与培训:参与校内外教研活动、课题研究、公开课、听课评课等情况。
5. 工作纪律与出勤: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
6. 其他贡献:如承担学校临时任务、协助开展各类活动、指导学生竞赛等。
三、考核方式与程序
1. 日常记录:由教务处、德育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教师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记录与汇总。
2. 学期考核:每学期末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组织一次全面评估,结合教师自评、同事互评、领导评价等多维度进行综合打分。
3. 结果公示:考核结果经审核后,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教职工监督与反馈。
四、绩效工资计算与发放
根据考核得分,将教职工分为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绩效工资比例。具体分配方案由学校财务部门依据考核结果统一核算,并按月或按学期发放至个人账户。
五、附则
1. 本细则由金星乡石鹅小学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实施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处理办法。
3.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通过本细则的实施,金星乡石鹅小学将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积极进取的校园氛围,为提升办学质量和教师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