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调拨、盘点及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一、总则
1.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或管理活动而持有,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2. 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动态监控的原则。
3.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核算与监督;行政部负责实物管理与日常维护;使用部门负责具体使用和保管。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与确认
1. 固定资产按用途可分为:生产设备类、办公设备类、运输工具类、房屋及建筑物类等。
2.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 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含);
-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 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1. 各部门如需购置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行政部。
2. 行政部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审核,并安排采购或自行购买。
3.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数量、型号、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
4. 验收合格后,由财务部进行入账处理,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四、固定资产的登记与台账管理
1. 每项固定资产均应建立独立的卡片,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日期、使用部门、责任人、存放地点、折旧方式等。
2. 行政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定期更新资产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 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定期检查资产状态。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1. 固定资产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严禁擅自拆卸、改装或转作他用。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3. 对于损坏或出现故障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修并记录维修情况。
六、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 固定资产因工作需要进行内部调拨时,须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办理交接手续。
2. 调拨后,原使用部门应及时更新台账,新使用部门应确认资产状态并做好接收记录。
七、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
1.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 盘点工作由财务部牵头,行政部配合,各部门协助完成。
3. 盘点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1.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变卖或丢弃。
3. 报废资产的收入应按规定入账,确保资金管理合规。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会同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保障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