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本规定适用于本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2. 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
3.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二、预算管理
1. 各部门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科学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报财务部门审核后执行。
2. 预算调整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分析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收支管理
1. 所有收入必须纳入统一账户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
2. 支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不得超支或挪用。
3. 大额支出需履行审批程序,实行分级授权管理。
四、资产管理
1. 机关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定期清查盘点。
2. 资产购置、调拨、报废等均需履行审批手续,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3. 对闲置资产应合理调配,提高使用效率。
五、票据与会计核算
1. 所有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确保账证相符。
2. 会计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 财务报表应按时编制并报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内部审计与监督
1.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应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整改。
七、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有助于提升机关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机关高效运转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