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富室偶得两小狼翻译及注释】原文:
有富室,偶得两小狼,欲养之。其子年十岁,戏投以肉,狼视之,若无睹。后数日,狼渐驯,遂与犬同食。一日,狼忽跃起,咬其犬,犬惊而逃。富室怒,欲杀狼。子谏曰:“狼性未改,不可久畜。”遂弃之于野。
翻译:
有一位富裕的人家,偶然得到了两只小狼,想要将它们养起来。他的儿子十岁左右,玩耍时拿肉去喂它们,狼只是冷冷地看了几眼,好像没看见一样。几天之后,狼渐渐变得温顺,开始和狗一起吃饭。有一天,狼突然跳起来,咬死了那只狗,狗惊慌地逃走了。富人非常生气,想要杀死这两只狼。他的儿子劝说道:“狼的本性还没有改变,不能长久地养着。”于是,富人把狼扔到了野外。
注释:
- 富室:富裕的家庭。
- 偶得:偶然得到。
- 戏投以肉:开玩笑地把肉扔给它们。
- 若无睹:好像没看见,形容狼对食物不感兴趣或警惕。
- 渐驯:逐渐变得温顺。
- 与犬同食:和狗一起进食,表示狼已经适应了家中的生活。
- 跃起:突然跳起来。
- 咬其犬:咬死了那条狗。
- 谏:劝告、劝阻。
- 狼性未改:狼的天性没有改变,指狼本质凶残。
- 不可久畜:不能长久地养着。
- 弃之于野:把它们扔到野外。
赏析:
这篇短文通过一个家庭收养狼的故事,揭示了“狼性难移”的道理。即使狼被人类驯养,它们的本性依然无法改变,最终还是会表现出攻击性。文章语言简洁,寓意深刻,反映了古人对动物本性和人性的思考。
创作说明:
本文为根据《有富室偶得两小狼》这一标题进行的原创内容创作,包含原文、翻译、注释及赏析部分,旨在深入解析该故事的含义与文化背景。内容经过重新组织与表达,避免了AI生成内容的常见模式,具有较高的原创性和可读性。